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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学一做】党员必备基础知识解读(五)

来源:潮星党建    发布日期:2017/6/9 14:17:00    浏览数:5567

21.党的群众路线

《党章》指出,党在自己的工作中实行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1922年7月召开的党的二大通过的《组织章程决议案》就指出:“党的一切运动都必须深入到广大的群众里面去。”1928年11月,李立三在同浙江地区负责人谈话时首次使用“群众路线”这一概念。此后,党的群众路线的基本内容在革命斗争中不断完善和成熟。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第一次把群众路线的基本内容概括为“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群众路线是中国共产党的首创,是党安身立命的传家宝,是中国共产党有别于世界其他政党最显著的阶级特征、政治立场和显著标志,也是其发展壮大、取得胜利的根本原因。回顾党的历史,特别是建国之后和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发展成就,展望未来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光明前景,这一切都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坚强支持。党离不开人民,人民也离不开党。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是我们的事业不断取得胜利的重要法宝,也是我们党始终保持生机与活力的重要源泉。

22党的最大政治优势

《党章》指出,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

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优良作风和政治优势。党来自于人民,植根于人民,服务于人民。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的立场不能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忘,坚信群众是真正英雄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不能丢。

回顾我们党90多年的历史,正是由于我们党充分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才团结和带领中国人民推翻了三座大山,建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新中国。在以后的一段时间里,由于党的指导思想上的偏差,出现了“文化大革命”那样的全局性的失误,使党和群众的联系受到严重损害。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恢复和发展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始终把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关系执政党生死存亡的问题提到全党的面前,使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有了明显改善,不断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推向前进。

23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

《党章》指出,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

党与人民群众之间有着密不可分的鱼水关系、唇齿关系和血肉关系,党是一刻也离不开人民的。脱离群众是导致精神懈怠和消极腐败的根源;脱离群众必然会削弱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脱离群众必然会削弱党的先进性以及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脱离群众将会使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

党执政之后,党内一些意志薄弱者容易产生做官当老爷的官僚主义作风,产生不思进取、好逸恶劳、贪图享乐的错误思想。有的人甚至利用手中的权力为个人捞取不合理的和非法的私利,以至发生贪赃枉法、索贿受贿、权钱交易、挥霍人民财富、腐化堕落等腐败行为。如果随之任之,就很容易使党遭到人民群众的诟病和反对,失去人民群众的拥护和信任,从根本上失去党的先进性,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

24党风问题、党同人民群众联系问题是关系党的生死存亡问题

《党章》明确指出,党风问题、党同人民群众联系问题是关系党生死存亡的问题。

“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这是陈云同志在1980年提出,指明了执政党党风问题、党同人民群众联系问题的极端重要性。

党风问题、党同人民群众联系问题,关系党是否会变质,关系党的先进性能否得以保持。党的先进性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必须通过正确的政治路线、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来体现。有好的党风,广大人民群众才坚定地跟着党走。否则,党就会失去战斗力,领导地位就会动摇,甚至亡党亡国。

党风问题、党同人民群众联系问题,关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否正确制定和贯彻落实。党风好,党就能集中全党和全国人民的智慧,制定并贯彻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党风不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就会出现偏差,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就会偏离正确的轨道。

党风问题、党同人民群众联系问题,关系人心向背。党要经受住长期执政、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考验,就必须有好的党风,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如果失去了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

党风问题、党同人民群众联系问题,关系政风民风,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党处于执政地位,是整个社会的表率,党风对政风民风具有重要的带动和示范作用。只有搞好党风,并带动和促进政风及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才能具有良好的社会氛围和环境。

25党的根本组织原则

《党章》规定,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党的一大就提出,中国共产党应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起来;1927年《党章》第三次修正案把民主集中制正式写入《党章》。党的七大把民主集中制概括为“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使党的民主集中制度又有了新的进步。“文化大革命”使我们党的民主集中制遭到了严重破坏。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民主集中制原则得到恢复和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发展到了新阶段。

《党章》对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内涵规定很明确:“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它既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也是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运用。它强调的是民主和集中是两个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辅相成的不可分割的整体。民主和集中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离开民主的集中就成为个人专断,离开集中的指导,民主就会成为极端民主化,无政府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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